万珑早报(2020.10.12)

2020-10-12

一、国内外要闻

1、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内容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退出机制、打击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

2、国常会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明年部分地区新增公交、出租等车辆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

3、央行将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降至0,以遏制人民币升值过快。

4、央行行长易纲在《中国金融》杂志发文。内容包括,科学把握货币政策力度,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又坚决不搞“大水漫灌”。

5、《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印发。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6、数字货币进展。深圳市面向个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数字货币试点再迎进展;七国央行联合报告称,80%的央行已进入数字货币研发。

7、青岛新增核酸检测结果阳性9人,将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

8、国家电网董事长毛伟明接受央视采访。表示2025年前将累计投入800亿元解决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未来三年将致力于为社会企业节省1000亿元增容扩容费,预计“十四五”期间电网及相关产业投资超过6万亿元。

9、中汽协预估9月汽车销量数据继续回升。9月销量257万辆,环比增长18%,同比增长13%;1-9月累计销量1712万辆,同比下降7%。

10、华为Mate40系列将在北京时间10月22日20点全球发布。

11、媒体报道台积电已从美国商务部获得部分许可证。能够继续向华为供应28nm及以上的成熟工艺产品,但不包括5nm先进工艺,台积电官方未正面回应。

12、美股继续收高。标普500涨幅0.88%,道琼斯涨幅0.57%,纳斯达克涨幅1.39%。特朗普称希望上调刺激方案的规模。

二、近期市场分析

周末消息整体偏多,今日市场较乐观,但要形成上涨趋势仍待放量。国际方面,从央视复播NBA、台积电部分产线有望供货华为等消息来看,随着美国大选临近,中美关系进入较微妙阶段,后续关注能否继续缓和。国内方面,国务院再度关注资本市场,发文要求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央行下调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以遏制短期人民币升值过快,但长期升值的预期仍在,料外资将继续增配人民币资产。板块方面,国常会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鼓励车联网、公共车辆新能源化等发展方向,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炉、数字货币测试取得进展,新能源汽车、深圳本地股、数字货币等今日有望活跃。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万珑投资(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