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1.08.23)

2021-08-23

一、国内外要闻

1、证监会召开2021年系统年中监管工作会议。注册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推进期,重点推进改革优化发行定价机制,把好“入口”“出口”和公司治理关,深入贯彻“零容忍”方针,稳步推出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稳定政策预期和制度环境,努力提升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2、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询价规则迎来首次调整。包括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调整“四个值”,强化监管等变化,旨在通过打破网下机构投资者的抱团报价行为来优化IPO定价。

3、香港推出首只A股指数期货合约。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对冲中国风险的新工具,将于2021年10月18日推出。

4、比亚迪半导体因聘请的律所被查,导致创业板IPO审核中止。受到中介机构被查等因素影响,近期已有42家公司IPO被暂停。

5、华北制药集采断供遭重罚。

6、上周五美股集体收涨,标普500涨0.81%,道指涨0.65%,纳指涨1.19%。

二、近期市场分析

上周五市场宽幅调整,垄断监管的下一个目标锁定白酒,引发市场担忧,随后杭州市委书记被查,一系列动作反映出高层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心。因此,不排除后续富人税、房产税等税种出台,市场需要时间消化。另一方面,中国又在稳定外资,努力减轻其对中国政策风险、营商环境的担忧,效果有待观察。德尔塔病毒继续影响全球,疫苗效果不断被证伪,中国经济也受到海外拖累,预计9月存在LPR降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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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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