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周报(219.11.11-2019.11.15)

2019-11-17

一、行情分析及预测

本周国际上,抗议示威活动在多国蔓延,无论欧洲、拉美还是中东,玻利维亚骚乱、智利骚乱继续,世界环境并不太平;风险情绪跌宕起伏,最近几周美中官员对贸易谈判进展的评价相互矛盾,贸易消息再度牵动市场敏感的神经,特朗普永远是令人意外的因素;多国经济成绩单黯淡,这也令避险情绪更加浓厚;周末消息美国联邦退休储蓄投资委员会的近6000亿美元退休金,13日决定投资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在内的国际指数基金。这无疑是从资金面还是心理面,都对市场是个大利好!

本周国内市场,11月16日上午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双方围绕第一阶段协议的各自核心关切进行了建设性的讨论,并将继续保持密切交流;国常会确定三项举措提振基建投资,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基建板块(包含新基建)值得关注;央行发布的金融数据不及预期,不用过分担心短期波动,季节因素、小长假因素影响较大,预计年底前M2、社融和信贷增速有望出现回升;双十一在破纪录,社会消费潜力巨大,多家上市公司高管被查,獐子岛再出问题,炒股越来越难,总之目前的市场还是结构性行情,市场机会还是有的,但是需要认真、耐心、专业的选股水平。

央行本周开展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15日,定向降准第二次操作实施,释放长期资金约400亿元,本周实现净投放2400亿元人民币。银行、券商明显受益。

11月15日,截至A股收盘,统计数据显示北向资金合计净流入16.84亿元,本周累计净流入近18亿元,为连续6周净流入。两融余额增加7亿。

本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围绕“7”上下波动,预计会振荡一段时间。

周线方面,中阴线破位下跌,各周线指标捌头向下运行,周KDJ向下发散,MACD绿柱释放, 周线仍处于调整周期。

                                    

    日线图上,5日线仍在快速下移,10、20天均线下叉30和60天线向下,以后将对大盘构成较大的压力,2870点-2874点缺口支撑,再下方是2868点年线支撑,趋势上空头优势明显。

由于外部因素的动荡,以及我国整体经济的压力大、通胀抬头、市场大扩容等利空影响,沪指选择了破位下行。管理层一再强调的“有活力、有韧性的股市”,“为投资者创造财富保值增值的机会”,稳股市、稳信心、稳预期”,却为什么总不能遂愿呢?主要还是不确定性太多!10月份,IPO上会企业达到52家,是倍数的增加,11月份,本周已经发了7只新股,下周还要发10只新股。京沪高铁、邮储银行等大盘股还在后面,扩容压力重重。随着新股的不断发行,造成了75%—90%的大小非,在1—3年中解禁,成为冲击A股市场股价的最大压力!市场压力重重之下,非常多的股票已经跌破了去年的2449点的低点,还有不少股票创出了历史新低。目前还是期待政策实质性利好的到来吧!多看少动保持耐心。

二、下周重要经济数据和事件:

周一(11月18日)23:00 美国11月NAHB房价指数

周二(11月19日)08:30 澳洲联储公布11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

周三(11月20日)央行本月20日贷款市场定价利率(LPR)报价;德国10月PPI;加拿大10月核心CPI

周四(11月21日)美联储FOMC公布10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欧洲央行公布10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

周五(11月22日)日本10月全国CPI;德国第三季度未季调GDP(年率)终值;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在法兰克福发表讲话;美国11月Markit制造业、服务业PMI初值

三、本周市场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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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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