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4.02.01)
2024-02-01
一、国内外要闻
1、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深化改革开放,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2、1月制造业PMI为49.2%,环比上升0.2个百分点,结束连续3个月下降势头。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7%,上升0.3个百分点。
3、1月TOP100房企销售总额同比下降33.3%,同比降幅扩大。单月销售额环比也下降47.7%。
4、重庆、昆明继南宁之后,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落地”。
5、最高法、最高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6、昨日又有44家沪市公司加入“增持回购潮”,本周新增计划已超百亿。
7、经济日报:勿将市值管理等同于股价管理,称市值管理不等于股价上涨。
8、鲍威尔称3月不太会降息,纳指跌超2.2%,中概指数五连跌。道指跌0.82%,标普500指数跌1.61%,纳斯达克跌2.23%。
二、近期市场分析
沪指跌破2850后,选择向下,与此前判断一致。持续下跌也引发了资金面、流动性方面的问题,如雪球产品批量敲入等风险,加剧了跌势。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此前传闻的平准基金迟迟未落地,打击信心,只能继续等待。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万珑投资(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