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周报(2019.11.25-2019.11.29)

2019-12-01

一、行情分析及预测

国际上看,中美贸易相关的新消息频传,但前景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美国国内政局也出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美国总统特朗普面临弹劾危机,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计划于12月4日举行第一场弹劾听证会;随着英国12月12日大选日期的临近,英国脱欧相关的消息又开始热络起来;本周公布的美国系列经济数据向好,令美联储暂停降息的预期巩固;RCEP再生变数,日本表态印度不加入就不签;伊拉克抗议升级,伊朗领事馆再被烧,中东局势再迎考验;英国伦敦桥枪击事件,世界各国都不太平。

国内来看,11月制造业PMI超预期升至50.2%,逆周期调控效果显现,年底还有望发力;券商迎来重大利好!监管层将推出六方面具体措施,助推券商做大做强,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外交部就美方签署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发表声明,以免影响中美关系和两国在重要领域的合作,目前市场担心这次事件可能会影响到未来中美贸易协议的达成;易会满主席在《旗帜》杂志上发表了署名文章《敢担当善作为,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实现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文章,期盼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和实质性政策的出台。

央行本周净回笼3000亿元人民币,11月合计净投放资金1565亿元;北向资金本周合计净流入318.97亿元,本月以来已累计净流入超600亿元;两融资金余额减少26亿,其中融资余额减少30亿;人民币汇率继续维持震荡。

    本周白马股下跌,原因是个股阶段性累积的巨大涨幅,让机构获利颇丰,从而导致减仓套现,很正常!过去3年的持续性上涨的白马蓝筹股,如茅台、平安、恒瑞等为代表的标杆,目前看上涨乏力,它们已经透支了很多未来的预期,但调整后仍然是主要的投资标的。周五年线失守,回补缺口,指数向下破位,60周均线是否会有支撑反弹,是不是空头陷阱要进一步观察。

市场阶段性底部附近,各种负面情绪叠加,成交量极度萎缩,减少操作频率,忍者无敌!大概率会在2850之上止跌回到2900之上运行,12月中旬或会选择中期方向,操作上,12月应以逢低逐步买进,然后耐心等待明年新春行情的来临,重点关注科技、消费、金融板块。

二、下周重要经济数据和事件

周一(12月2日)中国11月财新制造业PMI; 欧元区11月Markit制造业PMI终值;美国11月Markit制造业PMI终值;美国总统特朗普访问英国,参加北约成立70周年峰会

周二(12月3日)欧元区10月PPI;北约组织成员国的国家和政府领导人会面,至12月4日;OPEC成员国在维也纳总部开会

周三(12月4日)中国11月财新服务业PMI;中国11月财新综合PMI;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第一场弹劾听证会;外交部长王毅访问韩国,至5日

周四(12月5日)美国10月贸易数据

周五(12月6日)中国外汇储备数据;第七届欧佩克和非欧佩克部长级会议举行

三、本周市场回顾

时间(20191125-20191129)

指数名称

上周收盘

本周收盘

变动%

上证指数

2885.29

2871.98

-0.46

深圳指数

9626.9

9528.16

-1.03

中小板指数

6175.57

6096.48

-1.28

创业板指数

1679.8

1664.9

-0.89

恒生指数

26595.08

26346.49

-0.93

纳斯达克

8519.88

8665.47

1.71

股指期货IF

3839.6

3827.4

-0.32

人民币汇率

7.0426

7.0321

-0.15

黄金

1461.5

1470.4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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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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