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3.11.24)

2023-11-24

万珑早报(2023.11.24)

一、国内外要闻

1、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在北京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探索保险资管公司向境外发行资管产品,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担保要求,研究推出ETF。

2、央企重组再添新例,国务院批准中电科与中国华录集团重组。华录集团成为中国电科控股子公司,中国电科旗下共有16家上市公司,华录集团旗下有1家上市公司(易华录)。

3、商务部:年内消费预计继续恢复态势,中日就出口管制领域对话交流。

4、工信部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

5、广州拟推出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可启动改造。

6、在沪金融机构座谈会: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万科、龙湖、卓越等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望在列融资“白名单”。

7、美股感恩节休市1日。

二、近期市场分析

央企重组接力北交所、房地产白名单炒作,但都不具有持续性。市场整体相对乐观,昨日该跌不低,意味着向上的概率增大,有望再度冲击31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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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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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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