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周报(2024.01.02-2024.01.05)

2024-01-07

万珑周报(2024.01.02-2024.01.05)

一、行情分析及预测

2024年首周A股表现不佳,几乎回吐了去年最后两个交易日的反弹涨幅,上证指数累计下跌1.5%、深成指累计下跌4.3%、科创50累计下跌5.2%、创业板指累计下跌6.1%。一个是外围的影响,2024年美股呈现糟糕开局,主要股指全线下跌,其中小型股和纳斯达克指数跌幅最大,纳指跌3.25%,创3月10日以来最大周跌幅,同时美国国债和公司债也创了10月以来最大单周跌幅,这与2023年最后两个月“股债暴涨”截然相反。意味着,市场抢跑的“降息交易”在历经两个月后开始露出疲态。二是A股去年末的反弹,第二根阳线缩量且涨幅不足,调整在技术面的预期之内。三是北向资金未能延续大幅净流出的态势,本周净卖出55亿元,表明海外流动性拐点仍需等待。市场风格方面,高股息板块持续受追捧,长江电力、宁沪高速和中国海油等一批个股都在近期创出历史新高,而同样具有高股息率的银行板块也在逆市走强,不仅多只大行股去年涨超30%,农行股价本周还创出了历史新高。截至2023年12月末,银行板块的股息率约为5.97%,较无风险利率的溢价处于历史高位。周五情况有所好转,一是股份行、中小行接力大行,二是北向资金尾盘抢筹,意味着下周有望止跌,而不破前低。

周末消息集中在房地产,相关地产、家电股已提前有所反映。深圳拟立新规加快城中村改造,《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提出将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等4种城中村用地优先纳入拆除新建范围;二是给予政府更大的主动权;三是物业权利人2/3以上同意就可以实施改造,避免出现钉子户。央行、国家金管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金融支持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李强主持召开国常会,强调通过发展银发经济来应对老龄化,实质实施刺激消费而非提高福利。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一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旨在上交更及时、上交更多,通过“确保利润数据真实可靠”的方式,这点有助于国企释放隐藏利润;二是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即提供企业效益。整体来看,即使有助于国企的业绩表现。

证监会起草《法律适用意见》,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晰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和“幅度”标准,将强制披露情形中“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统一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避免操作上的分歧。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如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减少股本、或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等,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就是说仍会有公告,但公告时点是否滞后有待观察。

兴业银行异常涨停背后的投资者公布,为第8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即属于股东增持行为。虽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结合近期建行、农行的罕见上涨,以及本周银行股的逆市表现,反映了资金的布局行为和方向。

全球固态电池的商业化又传出新消息,电池行业具有明显的技术更迭属性,对投资者不利。全美固态电池“三驾马车之一”的量子景观(QuantumScape)公司表示,其固态电池通过了德国大众公司的50万公里耐久性测试;日本大型电池企业麦克赛尔(Maxell)开发出了圆柱形全固态电池,容量是传统的陶瓷封装型(方形)的25倍。

国际方面,为了反制美国新一轮对台军售,中国拟对5家美国军工企业实施制裁,在中美建交45周年之际,不确定性并未减少;朝鲜向韩国西部海域发射海岸炮,使朝鲜半岛局势愈发紧张;马士基称鉴于近期红海再遭袭,未来所有船都将绕道好望角,包括瑞典宜家、英国零售商Next和电器公司伊莱克斯等欧洲公司已经警告供应链中断;日核电站地震受损情况比公布的严重,后续进展仍待观察。

本周央行实现净回笼24230亿元,北向资金净卖出55亿元,两融1.66万亿,增加约72亿,人民币汇率7.13-7.17之间震荡。下周沪深两市面临限售股份解禁的公司超过74家,市值约700亿元,减少约500亿元。

二、下周财经事件

国内,中国12月社融、M2(周二),12月CPI年率、贸易帐(周五)。海外,美国11月贸易帐(周二),12月季调后CPI月率、初请失业金人数(周四),12月PPI月率、PPI年率(周五),亚特兰大联储主席讲话(周二),2024美国消费电子展(周二)。

三、本周市场回顾

(20240102-20240105

指数名称

上周收盘

本周收盘

变动%

上证指数

2974.93

2929.18

-1.54

深圳指数

9524.69

9116.44

-4.29

科创板50

852.00

807.73

-5.20

创业板指数

1891.37

1775.58

-6.12

标普500

4769.83

4697.24

-1.52

布油

77.08

78.9

2.36

股指期货IF

3439.4

3334.2

-3.06

人民币汇率

7.1264

7.1659

0.55

黄金

2071.8

2052.6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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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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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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