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19.10.10)
2019-10-10
一、 重点公司公告
两市首份三季报出炉,安纳达前三季度营收为7.89亿元,同比下降7.94%;净利3946.5万元,同比下降40.87%。
温氏股份:前三季业绩预增105%-112%
科大讯飞:前三季业绩预增51%-73%
海康威视:纳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复牌
大华股份:列入“实体清单”对公司影响可控 股票复牌
双鹭药业:获得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临床试验通知书
二、 国际国内要闻
1、美联储公布的会议纪要显示,多数决策者在9月会议上支持降息的必要性,但对未来货币政策路径的看法仍存在严重分歧。会议记录还显示,决策者认同,在短期货币市场出现动荡之后,联储很快需要讨论是否要扩大资产负债表规模。美联储的一些决策者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认为市场对美联储降息幅度的预期超出了央行的计划。
2、世界银行:由于贸易和投资弱于预期,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预计将放缓至2.5%;欧洲与亚洲中部地区出现经济增速放缓的迹象,预计2019年区域性经济增速为1.8%。
3、英国央行:若无协议脱欧发生,英国面临经济出现剧变的风险;英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已经为最坏的脱欧情况做好准备;Facebook旗下加密货币Libra可以是系统性的,且需要被监管。
4、2019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揭晓,约翰•B•古迪纳夫、M•斯坦利•威廷汉、吉野彰获奖,因其对锂电池发展做出贡献。
5、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6、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7、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率先推进飞机、船舶、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业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支持在自贸区设立医疗药品交易市场,开展金融监管沙盒(sandbox)模式试点,探索合格境内个人境外投资(QDII2)试点。
8、据上证报,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被确定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9、国家卫健委印发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共33个药品入选,囊括多种抗癌药、罕见病药以及此前出现短缺的药品等。
10、工信部公布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与应用实验室等30个实验室。
三、市场分析
1、昨日市场总结
两市昨日小幅低开,开盘后指数下探,白酒、数字货币概念领跌市场,随后银行、地产走强护盘,科技股也回暖反弹。午后两市集体翻红,5G概念盘中有所表现,市场氛围略有好转。今日涨停39家,跌停11家。板块方面,船舶制造、交运、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酿酒、机场、酒店等板块跌幅居前。截止收盘,沪指涨0.39%;深成指涨0.34%;创业板指涨0.36%;科创板略有反弹。
沪深港通资金面:沪股通流出16.59亿、深股通流出0.37亿
2、今日市场分析
昨日美联储会议纪要对美国10月份降息还是有一定预期。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一是增加地方收入来源,二是调控地方土地销售,抑制房地产价格,近期政策方面压缩银行利差收入和抑制房地产的方向没有改变,因此我们认为近期银行、地产板块的上涨不具有持续性。昨日A股低开幅度非常小,并以全天最高点收盘,不可谓不强。北上资金流出17亿,但相较于之前的累计流入,不算多。昨日收盘上证指数近期第一次站上了5日线,同时收复了60日线,但目前市场仍处于节前的下降通道之内,而且成交量也未能有效释放,目前不能说探底回升就此企稳,密切关注60日均线的支撑力度。预计今日仍以震荡为主,行业配置重点仍是科技板块,重点是国产软件和云计算,趁此震荡期可逢低吸纳。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万珑投资(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