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1.12.14)

2021-12-14

万珑早报(2021.12.14)

一、国内外要闻

1、李克强称中国将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证监会开党委会议确保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加快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对“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风险深入开展整治;引导资金加大对科创、制造业、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3、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投放继续增长11月个人房贷、开发贷款均同比多增。

4、深圳个别银行下调房贷利率。

5、证监会核发中国移动A股上市,拟募资560亿元或创十年最大A股IPO

6、内蒙拟打造世界最大的稀土交易中心。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将于12月20日举办。

7、发改委开会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8、奥组委拟在冬奥会期间投入700余辆氢燃料大巴车。

911月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同比增19.2%1-11月累计同比增长12.8%。

10天津报道内地首例奥密克戎的感染病例。

11发改委正在起草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2、茅台证实取消“拆箱令”,新增每箱12瓶装飞天,终端价格最高跌百元

13、央行超级周到来,美股全线收跌。道指收跌0.89%,标普500指数跌0.91%,纳斯达克跌1.39%。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受“中央经济会议”和“全球央行超级周”的综合影响,A股冲高回落。沪指正处于压力位,前期的3731高点近在咫尺,考虑到本轮行情主要由低位的消费、金融、建材等板块带动,与之前高位股带动冲关的情况有本质区别,因此突破的概率更大,行情尚未结束。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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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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