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1.10.19)

2021-10-19

一、国内外要闻

1、中国经济三季度“成绩单”发布,主要指标增速有所回落。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5.2%,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4.9%;9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前值增5.3%;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4%,两年平均增速为3.8%;1-9月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3.8%;1-9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7.2%,年内首次降至个位数,已连续7个月收窄。

2、国务院批复放宽北京地区信息产业的外资准入。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互联网接人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在北京市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3、发改委称煤炭增产增供已取得明显成效。

4、宁德时代回复问询函,称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

5、央视报道种业大会和工业互联网大会。

6、美股涨跌不一,道指跌0.1%,标普500指数涨0.34%,纳指涨0.84%。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三季度GDP落地,市场探底回升,成交额重回万亿。但低于预期的GDP和继续放缓的经济数据,反映了较大的压力。现阶段市场难有起色,目前一个方向是等待政策层面发力,另一个方向是等待美国货币政策明晰,预计在四季度。板块方面,周期股继续领涨,发改委对PPI的表述意味着年底前大宗价格仍难以控制;白酒、地产大跌,受到习近平文章的影响,提及消费税和房地产税;年底基金保业绩,可能增配大金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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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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