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0.01.23)

2020-01-23

一、国内外要闻

1昨日央行开展了14天期300亿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2.65%,当日实现净投放300亿元。

2截至1月22日24时,全国确诊新型肺炎550例,死亡17例

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用移动心肺仪(ECMO)成功救治了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属全省首例。

4、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和《印刷业管理条例》3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

5、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6、进入2020年以来,房地产上市公司密集发布海外融资计划。截至目前,房企海外融资计划规模超过100亿美元,延续2019年海外融资井喷态势。

7、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8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比2019年增长4%-5%。

9国际油价全线下跌,NYMEX原油期货收跌3.94%报56.08美元/桶,创七周新低。因冠状病毒肺炎使需求前景承压。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市场现回暖迹象,今日是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准备过年对市场关注度下降,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板块方面,一是春节期间继续关注疫情升级情况,对节后A股会有影响;二是规避预亏预减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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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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