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19.08.26)

2019-08-26

一、        重点公司公告

【招商银行】(600036):上半年净利润506.12亿元,同比增长13.08%,营收1383亿元,同比增长9.64%,不良贷款率1.23%,较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

【沃森生物】(300142):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33.63%;实现归母净利润8493.49万元,同比增长16.09%。实现扣非净利润8113.16万元,同比增长84.86%。

【银轮股份】(002126):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6.95亿元,同比增长2.65%;归母净利润约2.02亿元,同比下降0.25%;归母扣非净利润约1.40亿元,同比下降24.38%。

【周大生】(002867):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12.51%;归母净利润4.75亿元,同比增长34.63%;归母扣非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增长32.13%。

 

二、        国内要闻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25%、5%关税。

2、8月23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若干规定》明确了A股境内分拆上市的标准和流程,列出了分拆上市的七大条件。分拆上市这一成熟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将在A股破冰。

3、央行:10月8日起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一是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LPR挂钩;二是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三是“因城施策”,在各地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指导下,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4、据第一财经从证监会获悉,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基本成型,A股市场即将在一系列基础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制定并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从资金来源、业绩考核、投资渠道、监管安排等方面入手,为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机制支持;争取今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动修订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说假话、做假账的违法违规行为。

5、据上海证券报,从发改委获悉,有关部门正酝酿制定市民下乡消费促进政策,以释放城市居民庞大消费需求。

 

三、        市场分析

1、        上日市场总结

在连续3日震荡之后,上周五市场终于迎来了小阳突击,不止回补了2901点缺口,还突破了3288点以来的下降趋势线,这让市场焦躁的情绪得到缓解,成交量还是比较大的一个问题。目前指数出现上涨,市场指数有权重进行维护,热点上有连板股进行带动,市场做多的氛围已经越来越浓烈,有利于后市行情演绎。本周又有增量外资介入对市场气氛也是一种刺激,外资不断涌入中国,外资持股市值亦在大幅增长,外资偏好核心资产有望延续走强。业绩优良龙头及成长龙头值得重点关注,仓位继续控制在5成。

2、        后续市场观点

近两次贸易战对A股市场的短期影响编辑减弱,市场呈现低开高走态势。但同时出台分拆上市、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政策出台、增量资金入市等利好政策呵护市场,预计今日开盘仍低开高走,市场热点集中在农业、稀土、科技板块等。

就目前来看,加税对市场形成的短期冲击可能是配置的机会,但市场的关键还要看基本面的改善,贸易战对出口的负面影响可能推迟基本面触底的时间,因此近期市场预计仍呈现震荡行情。另外一方面看好促消费、资本市场改革等政策面持续超预期,长期看好中长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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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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