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资管对春节后市场预测及投资策略(2020.02.02)

2020-02-02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一个难忘的春节假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把全国人民的心连在了一起,开盘在即,万珑资管在此对产品情况及对市场的预测向您作以汇报。

一、对春节后市场的预测

角度一:本次疫情和2002年-2003年非典疫情有很大的相似度,非典期间休闲服务、传媒、与交通运输板块的跌幅最大。轻工制造、纺织服装、商业贸易的走势比较相似,虽然有影响,但是好于更为直接影响的休闲服务。医药生物板块表现较强势,为了避免公共交通出行,汽车涨幅较大。

角度二: A股2002年-2003年所处的阶段,大盘市盈率从高位(平均市盈率高达42.8倍)逐渐回落,对应着指数长期震荡走低。而当前大盘平均市盈率为13倍,处于底部区域。

角度三:参考相关指数走势。在国内A股市场休假期间(2020/1/24—2020/1/31),美国股市道琼斯指数下跌3.10%,纳斯达克指数下跌2.68%;新加坡富时A50指数下跌7.68%;恒生指数下跌5.72%。

结论:

1、宏观层面:本次突如其来的武汉疫情远超市场预期,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确定的(预测2020年四个季度的GDP分别为4%、6%、5.8%、5.6%,全年5.4%)。疫情未来发酵程度难以预测,国内超常规措施能否有效控制疫情扩散仍存在不确定性,截止到2月2日16时确诊14446例,重症2110例,治愈374例,希望拐点早日出现。疫情被世卫组织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但没有建议限制旅游和贸易,对进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尚不明朗。当前政治压力、经济增长压力、社会稳定压力、疫情压力依然较大。

2、政策层面: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中期会有宽松政策对冲的可能。央行表态明确,节后资金面预计大幅宽松。财政赤字发力可能产生对冲效果(2019年为2.8%,不排除国家扩大赤字率突破3%对冲疫情影响)。证监会表示将扎实做好平稳开市准备。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度的改革开放等政策将贯穿全年。

3、市场预判:短期看,市场下行基本达成一致预期,市场风险偏好大幅下降,避险成为首要选择,预计节后A股跌幅可能至5%-7%。中长期看,疫情对股市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观察经济受到的冲击程度和政策对冲的程度。未来指数走势应不弱于2019年5月6日贸易战的走势,未来指数与疫情发展有一定相关性,疫情持续指数不会很快起来;疫情预期向好,指数将很快走好。

二、6号产品持仓相对抗跌

6号产品目前净值为1.139。持仓品种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机械设备、家用电器、非银金融、轻工制造等板块上,不是疫情最主要冲击的品种,但由于产品整体仓位偏高,市场预期一致向下的情况下,净值会受到影响,因节前所持品种有的己经提前调整,加上开盘后我们会根据盘面变化及时减仓调仓,6号产品的下调幅度会远小于大盘的下跌幅度。

三、目前市场环境下的应对策略

目前市场的一致性预期较为强烈,短期在疫情发展尚不明朗的情况下逐步降低仓位,了结获利筹码,保住胜利果实,尽量减少净值回撤。多看少动,现金为王。具体操作上,继续持有受益板块股票,远离周期、负面板块股票,适度参与股指期货保值增值。

中外投资历史经验多次证明,疫情,灾难等突发事件只能对市场造成短期冲击,市场中长期发展逻辑不会因此改变,反而是加大投资的黄金机会。现在正是考验专业投资人克服恐惧,化危为机的重要时点,万珑投资将秉承专业的投资理念,适合市场的投资方法,勤勉尽职,在市场调整中寻找机遇,为您的资产保值增值。灾难无情人有情,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再创辉煌!万珑人永远和您在一起。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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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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