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0.02.17)

2020-02-17

一、国内外要闻

1、疫情: 16日湖北新增确诊1933例(改变统计口径后4连降),新增疑似1918例(前值1918例);截止15日,全国除湖北以外地区新增确诊12连降。

2、《求是》杂志将发表习近平讲话。文章强调,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坚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第一,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第二,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第三,着力稳定居民消费。第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3、习近平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4、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求是》杂志发文称,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整体上面临减收增支压力,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单纯靠扩大财政支出规模行不通,必须向内挖潜,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

5、新冠联防会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A股市场经受住了疫情冲击的严峻考验,基本回归常态化运行;坚持股票首发的常态化,不断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央视新闻随后报道。

6、新冠联防会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央行会延续稳健的货币政策总基调,并对通胀预期等压力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中国绝对不会出现大规模通胀。

7、新冠联防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一是加快信贷投放节奏,合理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2020年人民币贷款和发债规模,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加快对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二是研究运用已收回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制造业等重大领域。

8、证监会正式发布施行修订后的再融资新规,对认购者限售期、定向发行对象人数、最高发行折价、定价基准日认定等定增业务的限制有显著放松。主要包括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及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等。规则施行后,再融资申请已经发行完毕的,适用修改之前的相关规则;在审或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发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

9、《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从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10、两券商系公募基金公司获批,时隔一年,券商系公募再次扩容。证监会核准东兴证券和民生证券旗分别设立东兴基金和民生基金,注册资本均为2亿元。

11、中基协上线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投资者定向披露功能。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披备份系统查看其购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报告。

12、外汇局公布2019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数据。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亿美元,全年顺差1775亿美元,保持基本平衡;2019年直接投资净流入591亿美元,证券投资顺差约600亿美元。

13、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提出着力推进主要畜种养殖、重点生产环节、规模养殖场(户)的机械化。到2025年,力争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

14、恒大集团为应对疫情冲击开始促销。2020年2月18日-29日期间全国在售楼盘住宅可享75折优惠,还在首付、按揭等环节,给出了不同程度的额外优惠。

15、本周央行公开市场共有1.22万亿元逆回购到期,其中2月17日将有1万亿元逆回购到期,2月18日有2200亿元逆回购到期;无正回购和央票等到期。

二、近期市场分析

 周末消息整体围绕着防控疫情、稳经济主题。疫情方面向好趋势未变,但复工情况并理想,从耗电量、返程情况来看,预计真正实现复工要到3月份,经济压力依然很大。

 市场已连续上涨,并且成交量较大,有增量资金明显参与。但回升速度过快,会有反复,高成交量也难以一直维持。本周五期指交割日,一般不会太好,预计本周是震荡调整周,但指数调整幅度不会太深。

 再融资新政出台,会有创业板壳资源炒作,重点关注创业板以及券商板块。习近平周末讲话,鼓励汽车产业、增加号牌配额,汽车1月销量数据很差,但是对国家经济影响较大,值得后续关注。恒大地产7.5折销售,引爆3天销售了600亿,关注其他房企的跟进措施,以及地产板块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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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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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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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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