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0.10.20)

2020-10-20

一、国内外要闻

1、中国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0.7%,增速由负转正。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9%,尽管低于5.2%的预期,仍为年内最高。

2、9月经济数据。9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6.9%创年内新高,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幅显著扩大,1-9月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

3、媒体报道,深圳部分大行收紧“房抵贷”,住宅类放缓,商铺等基本停贷。

4、工信部批复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应用服务。

5、央视报道,在建的卫星物联网“行云工程”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已完成,预计将于2023年前后完全建成。

6、工信部表示将引导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对动力电池领域项目和企业支持。

7、国产特斯拉将于10月整车出口欧洲多国。

8、刘鹤出席VR产业云峰会,要求加快推进5G+VR成果应用转化。

9、美股高开低走,尾盘下挫,集体收跌超1%。道指跌1.44%,标普500指数跌1.63%,纳指跌1.65%,周一是“黑色星期一”的33周年纪念,刺激计划大选前出炉机会渺茫。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市场冲高回落,小幅放量回调,一方面第三季度GDP低于预期引发对经济复苏放缓的担忧,另一方面美国大选临近,也使资金趋于谨慎。市场近期以消息面炒作为主,今日动力电池、蚂蚁集团、双十一等概念仍可能活跃,但大选前整个市场难出现上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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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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