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1.09.06)

2021-09-06

一、国内外要闻

1、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制工商注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

2、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专精特新”30强城市榜单公布。北京以264家入选企业位居榜首,上海位居次席。

5、李克强在能源低碳发展论坛讲话。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规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6、多位监管人士齐聚2021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央行表示,中国金融业开放承诺逐步转向负面清单模式。银保监会表示,将引进国际优质金融资源,稳步实施金融业“走出去”。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性开放,便利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

7、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提到维护股市、债市、汇市平稳运行,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8、腾讯拟对微信的聊天记录存储收费。

9、部分公司公告。比亚迪8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302%,万科A8月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37%,中芯国际董事长周子学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

10、美股涨跌不一,标普500跌幅0.03%,道指跌幅0.21%,纳指涨幅0.21%。

二、近期市场分析

上周五小阴,不改上行趋势。周末出台了北交所的配套政策,热度将延续,一是刺激金融股,继续带指数;二是对标创业板、科创板,存在分流压力。此外,政策面继续围绕清洁能源、高端制造、工业互联等领域,行情也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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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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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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