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0.06.08)

2020-06-08

一、国内外要闻

1、央行周五进行15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当日有3000亿元逆回购到期,净回笼1500亿元。本周央行公开市场将有2200亿元逆回购到期,另有5000亿元MLF到期,央行公开市场将有7200亿元到期资金。

2、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下调为三级。并解除湖北人员进京民航、铁路购票和公路进京证限制

3、今年5月外贸数据。以人民币计,中国5月外贸进出口同比下降4.9%,其中,出口同比增长1.4%,前值增8.2%;进口下降12.7%,前值降10.2%;贸易顺差增加60.6%,主要得益于医疗相关出口增长,大宗商品进口平均价格下降。前5个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4.9%,降幅和前4个月持平,贸易顺差减少1.2%。中国5月外汇储备环比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

4、疫苗进展情况。钟南山表示,新冠疫苗最早在今年秋天或年底可作为应急使用;有消息称“陈薇团队研制的新冠疫苗和特免球蛋白有望在贵州实现投产”,之后21世界经济报道,消息不属实;君实生物、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开发的重组全人源抗新冠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JS016)获批进入Ⅰ期临床试验,是全球首个在健康受试者中开展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临床试验。

5、上交所打通优质红筹科创回归“最后一公里”。明确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对涉及到的对赌协议处理、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等事项,做出针对性安排。

6、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事项签约仪式在湖州举行。共计签约重大合作事项19项,分5批签约,涉及产业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交通互联等多个领域,包括南通新机场、大飞机制造、半导体、量子通信等热点重点项目。

7、证监会继续强调打击财务造假。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从严从重打击。

8、中基协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征求意见。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业绩报酬的机制设计和执行中应遵循的四项原则,并规定分红时计提的业绩报酬金额不应高于当次分红金额的60%。

9、央视新闻发布评论文章《“地摊经济”不能一哄而起》。 “地摊经济”是否适合一个城市,要由这个城市的定位做出判断和选择,不能盲目跟风。

10、工信部:预计今年底5G基站将超过60万个。此前中国移动预计至年底建5G基站30万个,现在加上电信和联通,全年将达到60万个。

11、美国股市大幅收涨,能源板块涨幅居前。道指涨3.15%,标普500指数涨2.62%,纳指涨2.06%,盘中一度创历史新高。此前公布的美国非农就业人口数据存在“误差”,报告失业率13%,预期为19%,本次纠正为16%。全美各地持续不断的抗议活动加剧了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美有23个州的新增确诊病例数每周都在增加。

12、国际油价大幅收涨。美油7月合约涨4.17%,创3个月新高主要产油国将延长减产协议,美国5月非农就业数据超预期,意味着能源需求可能迅速回升。

二、近期市场分析

外围情况向好,美股延续之前涨势,虽然非农就业人数数据有“误差”,但向好方向明确,市场仍做乐观解读。

5月外贸进出口数据明显好于预期,尤其是出口方面,全球疫情高峰并未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一步原因是防疫物资出口的贡献。进口数据低于预期,主要因大宗商品的平均价格下降。两端影响下,5月贸易顺差创纪录增幅。其他,北京防控降级,疫情再迎阶段性拐点。

多方因素超预期影响下,今日市场有望共振,科技、消费板块都有望向上。短期可能回补上方缺口后,冲击3000点目标。板块方面,“地摊经济”已有官方媒体降温,而且本就是临时就业手段,本周热度必然下降。科技股可重点关注,消息面有工信部新提的年底前完成60万5G基站,长三角一体化签约落地,以及华为P40 PRO上线热销等集中释放,5G和消费电子板块都会有所表现。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万珑投资(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