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21.08.18)

2021-08-18

一、国内外要闻

1、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建设和完善“三次分配”政策体系以促进共同富裕,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2、上海网信办会、上海证监局联合开展证券期货网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违规信息。

3、中证协起草《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声誉信息可通过行业协会网站等渠道公开查询。

4、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明确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不同资产组合之间输送利益。

5、国务院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提出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

6、周二美股集体收跌,标普500跌0.71%,道指跌0.79%,纳指跌0.93%。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市场出现单边下挫,两市3800只个股下跌,基本符合我们此前“二次探底”的判断。盘后多方观点辩论,包括美台挑衅、美联储收紧预期、财经委会议等,但根本问题还是热门板块高估,其他板块又无法形成合力,资金找不到新方向。本轮调整深度尚需看支撑位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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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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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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