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珑早报(2019.11.22)

2019-11-22

一、国内外要闻

111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品种报4.15%,上次为4.20%;5年期以上品种报4.80%,上次为4.85%。

2国务院常务会议:暂定两年内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少的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5年内对年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要求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

3中国银保监会就《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不得承保以下融资业务:一是非公开发行以及公开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均在AA+以下的债券业务(专营性保险公司除外);二是债权转让业务(银行作为被保险人的保理业务除外);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四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五是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融入业务。

4、阿里巴巴:宣布将香港IPO的发行价定为176港元/股。预计在香港IPO中发行5亿股,筹集880亿港元。此外将通过超额配股权额外发行7500万股股份。

二、近期市场分析

昨日LPR下调了5个基点,符合预期,本月以来央行已经四度“降息”,继续加大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昨日市场呈现调整的行情,金融股走弱,周期股出现补涨。量能没能够有效放大,资金面仍然是存量资金的博弈,市场需进一步等待局势明朗。接下来继续关注量能的变化和下方5日线支撑力度,另外关注26号MSCI扩容带来的被动资金入场,重点板块还是科技、消费、基建板块,切勿追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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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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